关于调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录入日期:2020年08月31日 22:26     已访问:

关于调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级新生开始,对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

(元//学年)

校本部1#-5#7#17#(六人间)

700

校本部6#8#9#

900

校本部10#-13#16#

南校区7#-10#

1000

校本部14#-15#

1200

校本部17#(四人间)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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