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和2018年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通知

录入日期:2018年12月04日 14:28     已访问:

烟  台  大  学

 

 

 

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

2018年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国家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省属高校201911日起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工作要求,为按时圆满完成2018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分析、财务年终清理决算、《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向《政府会计制度》的转换及财务软件升级等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1217日至20191月中旬暂停各种财务核算业务(不含已借款办理报账结算业务),进行内部账务结转清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务年终决算、财务软件升级初始化、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1217日起,暂停办理报销、借款、签发银行支票等业务,进行内部账务结转清理、预算执行分析、财务年终决算、编制财务报表、财务软件升级初始化和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各项工作。

二、20181217日前,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和入账工作,并及时到财务处有关科室核对有关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凡201812月以前发生的各项借款业务(公务差旅、购置设备、修缮等在学校财务处有借款或领用支票未归还者),于2018121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结算业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结清,必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经单位负责人确认。

四、各单位借领的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请于20181217日前交回财务处计划科,结清账务。2019年根据工作需要再行领取,特殊情况需要留用请及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五、财政厅年末将对超过两年(2017年及以前年度)未执行完的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统筹,并作为学校绩效考评的指标之一。为确保资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各财政专项所属单位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执行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预算,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减少结余结转,避免项目资金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整体考核评估的不利影响。

2017年及以前年度拨款专项已不再需要或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于20181217日前将情况说明报财务处,由学校研究处理;2018年财政拨款需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详细的未完成原因和预计完成计划报财务处。所有情况说明反馈材料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处计划科,电子版发至财务处公共邮箱:ytdxcwc@163.com。未提交原因说明的视同自动放弃管理,学校将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处理。

六、收入催缴和费用清算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抓紧清理应收未收的款项,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各部门、单位本年度已经实现支出未进行报账的,需抓紧到财务处办理结算业务。

七、财务处将根据年终决算、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系统升级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在办公系统发布财务业务恢复办理时间的相关通知。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张贴公告。                         

 

 

                                   财务处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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