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使学校师生提前合理安排报销及其他财务业务,科学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值班安排
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在办理财务业务,财务处寒假期间第一周(1月15-19日)继续上班。寒假其它期间安排值班,时间为: 1月29日,2月5日、26日全天;假期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工资发放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事业单位13个月工资须在年度考核完成后发放,财务处将依据人事部门考核进度安排和省财政通知要求及时发放第13个月工资;2月份工资及春节补贴,学校将按时发放。
三、发票有效期
2017年开具的发票,报销有效期截至2018年4月30日。
四、公务卡消费报销办法
1、寒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卡消费的教职工,请在财务处值班时间,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进行报销。
2、若寒假期间无法前往财务处进行报销,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待开学后,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前往财务处相关科室进行报销,再从公务卡中取出报销金额。
五、财务处寒假值班负责人
成强(13953560789)、张天祥(15953518179)、孙旭涛(13656453377)。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张贴通告。
财 务 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