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使学校师生提前合理安排报销及其他财务业务,科学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值班安排
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办理财务业务,财务处1月16、17、18日延长3天上班时间。寒假期间安排值班,时间为:2月13日、20日全天;假期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急事或因病住院需要借用支票的,请与财务处结算中心值班人员联系,除公共假期外,可办理支票借用手续。
联系人:谢基伟,联系电话:13589876818
王永芳,联系电话:15653897912
二、工资发放
学校将按时发放2月份工资。
三、发票有效期
2016年开具的发票,报销有效期截至2017年4月30日。
四、假期艺术招生
按照学校艺术招生报名安排,收费中心协助做好本年度艺术招生考试测试费有关事宜。
五、公务卡消费报销办法
1.寒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卡消费的教职工,请在财务处值班时间,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进行报销。
2.若寒假期间无法前往财务处进行报销,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待开学后,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前往财务处相关科室进行报销,再从公务卡中取出报销金额。
六、财务处寒假值班负责人
成强(13953560789)、张天祥(15953518179)、孙旭涛(13656453377)。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张贴通告。
祝全校教职员工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财务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