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更好的编报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并为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做好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鲁财预〔2016〕43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2017年发展规划,从即日起开始编报2017年度预算。请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17年度财务预算工作。
一、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整合财力资源,集中必要财力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大力倡导勤俭办学,节约运行成本,促进现有办学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规范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做好长期项目建设规划,加强绩效评价,建立问责机制,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管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科研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改进编制模式,促进预决算衔接,减少财务管理风险隐患。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收入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严禁坐收坐支;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不虚报、漏报,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从紧安排一般性公用支出,努力做到“四个严控”,一是严格控制“五项经费”;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三是严格控制房屋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四是严格控制业务类项目支出。对业务类项目进行归并、调整和优化。
三、预算编报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由财务处根据近几年实际收入情况和政策增减变动因素汇总编报;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社科)处编报;其他收入是指以单位名义取得的课时费、培训费、停车服务费、标书费等创收收入及房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报送《2017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做到预测合理、真实、准确,打足、打实各类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明确规定,对年度预算执行中缴入国库的超预算收入,以及年底累计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原则上全部由总预算统筹使用。由于收入预算不准不实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四、预算编报的要求
(一)2016年1-6月份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析
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分析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各部门需填写《2016年1-6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1),分析本部门的所有支出经费项目(含以前年度项目)在2016年1-6月期间的预算拨入、支出及余额情况,重点对执行进度过慢或超进度执行异常的预算项目进行原因说明,并按项目序号填报《2016年1-6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附件2-2),以上填报表格作为各部门2017年度预算编制重要依据,随本部门预算申报表提交。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1.业务费与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非教学部门):各部门业务费支出预算暂依据2016年预算定额编制,细化支出项目并附测算依据;有关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如学生竞赛专项、实验室开放基金专项、招生费等,可参考2016年度部门专项预算及2017年工作计划编报,填写《2017年部门预算业务费与业务类项目支出申请表-非教学部门》(附件3-1),切实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2.各二级学院(部)定额经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各相关定额标准统一测算。各二级学院(部)本次暂依据2016年预算定额水平编报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项目(教学业务费、学生活动费、实习经费、学生活动费、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参考《预算支出内容说明》(附件3-3)填写《2017年部门预算业务费申请表-教学部门》(附件3-2)。
3.各单位创收收入支出预算(按比例分配后由各单位支配部分):由各单位根据2016年实际执行情况及2017年工作计划测算,并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填写《创收收入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12)。
4.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科技(社科)处、财务处、校医院负责编报,填写《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表》(附件6)。
5.学校日常维持经费预算:水电费(剔除回收后的支出净额)、供暖购买热源(含临时工季节工工资、零星材料)等由后勤管理处测算;学生公寓管理、校园绿化卫生等费用由后勤管理处参考2015-2016学年学校核定经费测算。
6.“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较上年只减不增,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将各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明细汇总后附测算依据报送财务处。公务出国预算由国际处负责汇总并附测算依据报送财务处。2017年预算“二上”“因公出国(境)经费”细分为“出国培训”和“其他因公出国(境)经费”两项,并列明出国人次、批次和去向等信息,请细化填报。
7.专项经费预算:主要指投资发展类项目,包括部门原有专项和临时申请专项,如图书资料购置(图书馆)、实验中心建设等。专项经费项目较多的部门可另汇总后与《专项经费申请表》(附件4)一并报送;上报专项经费时须同时报送相关依据,依据学校文件的注明文件号,依据上级文件的附文件复印件。
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工程由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分类、分项目分别做出详细预算。科研专项经费统一由科技(社科)处分类、分项目编报。
从2017年度起,校内预算开始逐步试行专项经费余额回收制度,各部门在申报专项经费时,需将预算支出明细及相关测算依据做实、做细,充分论证,填写《项目经费论证表》(附件5),发挥专项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三)补充申报部门中期规划项目库建设
各单位要从大局、长远和整体角度出发,结合我校2017年预算安排,调整完善2017-2018年规划,增加编制2019年规划,形成2017-2019年新一轮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7-1)和项目支出绩效表(附件7-2),建议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报归口管理部门后统一报送财务处。小于200万元的项目,可由归口部门整合上报。涉及政府采购的,请咨询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明确规定,深入推进项目库应用。2017年开始,所有申请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都要通过项目库申报,对未通过项目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五、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基础设施基础库数据的收集
(一)涉及部门
主要包括: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医院。
(二)填报内容和要求
2017年人员信息库新增“职务(技术)层次”和“执行待遇职务或职称级别”两项内容。人事处需在往年人员信息库编报材料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在职、离退休人员信息、遗属补助人员信息和劳资信息进行确认核实,准确编制人员数据库并提供核定人员编制批复文件和军转干部增人计划审批文件复印件。教务处和研究生处需按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学校、专业、学制等详细信息,依据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分别生成在校本专科生数据库和在校研究生数据库,教务处、研究生处还需要按规定填报《学生人数基本情况表》(附件9),要求不漏项、不重复、专业名称准确。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函授夜大学生统计表》(附件11)。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医院负责填报《公共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10)中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几点说明
1.各单位所有设备购置预算统一先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整理后提出购置计划和预算(包括经费来源、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然后报送财务处。
2.各单位修缮费预算需填写《2017年修缮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8),统一由后勤管理处编报,后勤管理处对应修缮的项目汇总整理后,提出修缮计划和修缮项目预算书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对是否需要政府采购业务进行界定后,报送财务处。
3.为贯彻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凡所申报的专项经费中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在向财务处报送资料前,须先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与具体要求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行通知布置。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特别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力度。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所有工程类项目,凡属于部门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应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不能以履行招投标程序代替采购预算编制。2017年预算批复后,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但没有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上级规定,不能采购。
4.年初预算安排及年中上级追加的项目支出,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提前谋划,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支出。否则将面临主管部门“收、减、调、控 ”的严控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教务处、研究生处统计的学生数据时点为2016年9月12日。
七、报送要求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及部门盖章的2017年预算有关文件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0:00前报送到学校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公楼132房间),电子版请以“部门名+2017年预算+日期(20160912)”格式发至财务处公共邮箱:ytdxcwc@163.com,附件1—12电子表格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涉及政府采购的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联系人:邱晓兰、祁兴强,联系电话6222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迟卫东,联系电话62287
附件:2017年度财务预算填报表格(1-12)
财务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