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会[2011]17号)

录入日期:2011年12月21日 11:14     已访问:

关于调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烟财会[2011]1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08年我市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化考试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近年来,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的快速增长,现行的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亟需调整。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具体通知如下:

一、每季度报名一次,组织考试一次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自2012年起,烟台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每季度报名一次,组织考试一次的办法,原则上每季度第一个月为考生报名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市财政局在“胶东在线”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市财政局将提前通知。

二、按照年度考试计划,设定每次报名科目总数

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自2012年起,烟台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将按照省财政厅年初下发的每季度考试计划天数和我市考场容纳人数,设定每季度考试报名科目数量,并在每季度报名通知中予以公布。网上报名科目达到设定的科目数量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三、规定考生报名次数,提供均等报名机会

为尽可能地为广大考生提供均等的考试机会,将延续以前考试年度每个考生有两次报名机会的做法。自2012年起,同一名考生不得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季度中报名,即本季度通过网上报名后,无论是否参加现场确认、是否参加考试,下一季度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考生的报名资格,也就是每名考生在同一考试年度中,只有两次报名、考试机会。希望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其他未涉及的调整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办公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联系方式:0535-6902225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烟台大学财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