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级新生开始,对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学生公寓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校本部1#-5#、7#、17#(六人间) |
700 |
校本部6#、8#、9# |
900 |
校本部10#-13#、16# 南校区7#-10# |
1000 |
校本部14#-15# |
1200 |
校本部17#(四人间) |
1000 |
烟台大学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