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报销规定的通知

录入日期:2015年09月02日 14:48     已访问:

烟  台  大  学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国税局的相关规定,为加强会计规范化管理,及时办理购置国产设备退税业务,今后凡是购置国产仪器设备的,原则上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是购置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的,一律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见附件四大类目录清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向供货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用于报销和抵扣税款;

2、要求供货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详细开具每种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相关内容;

3、若供货方供货种类数量较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购买明细不方便,可以提供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的A4纸打印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原件,清单上要注明购买方、销售方及每种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开具时间等相关内容。

二、购置仪器设备报销要求及流程

1、所有仪器设备采购业务,必须报资产处招标办公室审核,明确政府采购或者自行采购程序,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2、报销人员(购置设备人员)要求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者缺一不可),附详细的仪器设备清单,以便报销之用;

3、仪器设备经资产处验收入库;

4、粘贴票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入库单,同时带齐供货合同(2份)、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催促负责政府采购的资产处人员或者仪器设备购置人员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5、供货合同中注明预留质保金或设备余款的,购货方需先将这部分款项汇到烟台大学基本账户中(开户名称:烟台大学  开户账号:15394601040000563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大学支行),才可办理报销手续,烟台大学将支付仪器设备全款。

6、报销前,请报销人员将仪器设备实物正面照片及时发送至财务处专用邮箱:ydcw088@sina.com,注明仪器设备的购置单位,仪器名称、型号、存放地点、用途。

7、报销完毕,财务处各核算科室会计核算人员每天回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标注报销凭证号码、合同编号。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一份转交报税人员统一保管。(姓名:李娜  电话6902489  13156925889)

三、按照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研发机构购置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学校已获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认定资格,相关申请退税业务由财务处会同资产处统一办理。

购买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于开具之日起180日内,由财务处报税人员向莱山区国税局报送《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审核审批表》申请退税,逾期不再申报。

学校在申报退税时,需附送以下资料:

1、采购国产设备合同及复印件;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

3、付款凭证;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四大类目录清单

 

 

财务处

2015年9月2日

 

附件:

四大类目录清单

 

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实验环境方面

(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二)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三)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四)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五)特殊电源、光源设备;

(六)清洗循环设备;

(七)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八)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一)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蜗轮泵、干泵等);

(二)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三)微量取样设备(如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四)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五)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六)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七)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一)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二)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

(三)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四)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干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五)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六)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七)电生理设备。

四、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办公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联系方式:0535-6902225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烟台大学财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