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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高校预算安排与财务管理情况挂钩的通知(鲁财教便〔2013〕40号)

时间:2014-07-04 17:18:00

鲁财教便〔2013〕40号

 

关于本科高校预算安排与财务管理情况

挂钩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激励引导,促进本科高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14年,省财政在安排预算时,与本科高校预算执行进度、结余结转规模、预算决算衔接3个方面适当挂钩。其中:对预算执行进度快的21所高校,奖励资金7650万元;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6所高校,扣减资金650万元;对预算决算衔接好的6所高校,奖励资金550万元。上述奖励(扣减)资金已随2014年预算“一下”下达。此外,压减结余结转奖励将根据2013年底的数据确定,具体数额近日另行通知,届时将相应增加获奖学校的预算“一下”控制限额。奖励资金学校可统筹用于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预算执行进度的挂钩办法。依据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截止2013年5月、6月、9月、11月的预算执行数据,对执行进度高于时间进度的,每月计1分;对执行进度高于时间进度5个点的,每月再加计1分;对执行进度低于时间进度5个点的,每月扣一分。综合得分达到2分的,纳入奖励范围,得分越高奖励越多;得分低于0分的,纳入扣减范围,得分越低扣减越多。在计算11月预算执行进度时,已扣除非税收入不能缴库等不可比因素。

二、与结余结转规模的挂钩办法。该指标只考核年初预算(鲁财预指[2013]1号)下达的资金,数据来源于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系统。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如结余结转控制在年初预算的1%以内,将给予奖励。以后年度,对结余结转多的单位,还将相应扣减资金。

三、与预算决算衔接的挂钩办法。根据2012年预算、决算数据,对日常公用经费中15个预算、决算共有的科目进行比较,差异率控制在10%之内的,每个科目计1分。得分达到6分的,纳入奖励范围。以后年度,对差异率高的单位,还将相应扣减资金。

上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单位的预算编制质量、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好这些工作,涉及学校内部多个环节,学校财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希望各高校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并向做得好的单位学习经验,积极改进、共同提高。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完善增加挂钩指标(如公务卡等)、加大奖惩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高校加强财务管理,增强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