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使学校师生提前合理安排报销及其他财务业务,科学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期间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值班安排
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在暑假期间办理财务业务,按照学校安排财务处暑假第一周前三天(7月17—19日)正常上班;暑假期间其他时间安排值班,时间为:每周周一(7月24、31日,8月7、14日)全天;8月24、25日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急事或因病住院需要借用支票的,请与财务处结算中心值班人员联系,除公共假期外,可办理支票借用手续。
联系人:谢基伟,联系电话:13589876818
王永芳,联系电话:15653897912
二、工资发放
8月8日学校将按时发放工资、岗位津贴。
三、研究生助学金发放
8月31日前,学校将发放8月份研究生助学金。
四、公务卡消费报销办法
公务活动支出严格按照《烟台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烟大校发〔2014〕5号)规定执行。
1.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卡消费的教职工,请在财务处值班时间,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进行报销。
2.若暑假期间无法前往财务处进行报销,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待开学后,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前往财务处相关科室进行报销,再从公务卡中取出报销金额。
五、应收款(借款)清理工作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转发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部署,针对暂存款、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较大,清理回收不及时的现象,山东省有关部门将对各类应收款(借款)清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教职工,抓紧时间结清前期有关借款业务。凡2017年7月以前发生的各项借款业务(公务差旅、购置设备、修缮等事由在学校财务处有借款或领用支票未归还者),尽快到财务处办理还款结算业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结清,必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经单位负责人确认。
六、2017-2018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缴
在校生(研究生、本专科生):学校继续采取银行统一批扣的方式收缴2017-2018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请在校生在2017年8月24日前,按照收费标准将相关费用足额存入本人银行卡中,学校将于8月底前统一安排批量代扣。银行卡丢失或更换的同学,请及时到校园卡营业厅办理银行卡更换手续,以免耽误学费代扣、影响新学期注册等工作。
按照省物价部门要求,根据《烟台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2016级本科生(不包含校企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的2016级学生)在预收学年学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学分选修情况,每学年清算一次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财务处网站《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各类专业预收学费标准》,注册学费、学分学费补缴(退)金额详单请各学院凭借学费查询账号和密码登录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下载。
2017级本科新生:按照学校2017年迎新工作相关安排,统一安排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批量代扣工作,具体标准参阅《烟台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等有关文件通知。
2017级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处报到日程安排,在发放完毕银行卡后,统一安排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批量代扣。
自考生:8月底前学校按照标准统一批量代扣在校生的学费等相关费用。未批扣成功的在校生,请在8月29日上班时间,持本人银行卡到收费中心(办公楼101室)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以免耽误新学期注册。
2017级自考新生,学校将于9月中旬统一批量代扣学费等相关费用。
七、暑期会议费、培训费等收费工作
假期中如有会议、培训班等须安排收费工作,请在7月18日前将经过批准的会议、培训安排及收费标准以书面的形式到收费中心登记备案,以便提前统筹做出工作安排。
八、财务处暑期值班负责人
成强13953560789、张天祥15953518179、孙旭涛13656453377。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张贴通告。祝各位老师、同学暑期愉快。
财务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