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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务卡使用等业务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处函〔2013〕32号)

时间:2013-12-10 09:00:00

山东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鲁教财处函〔2013〕32号

关于规范公务卡使用等业务的紧急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财政支付改革规定,规范公务卡和银行账户使用,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公务卡制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

(一)制定公务卡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公务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明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规范和完善公务卡消费报销程序,落实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12月15日前,将公务卡管理办法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二)控制和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明确现金结算范围,扩大公务卡结算使用范围,逐步减少现金支付。单日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3万元,年度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基本支出预算的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限额提取现金的,要报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三)建立通报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规定,年度提取现金占公务卡结算额比重在10%以下的单位,年末将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出台本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或年度提取现金占公务卡结算金额比重在50%以上的单位,年末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规范管理和使用银行账户。

(一)零余额账户。

1、杜绝违规转款。划转公积金、工会经费、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等业务,可以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实有资金账户进行转账。水电费、通信费、邮寄费等原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办理的代扣代缴(小额借记)业务,应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办理。基本建设类资金,也应通过零余额账户将款项支付给有关单位,再将发票复印给基建财务入账。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向本单位基本账户或其他账户转款的,应按规定事先报省财政厅核准。

2、准确选择支付方式。统发工资、支付还贷资金、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等均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不得将资金转入基本户或其他账户,或者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3、完整、准确录入支付信息。要按规定准确、完整录入支付凭证收款信息和用途摘要,支付信息不得过于简略或表述不清楚,更不得使用数字代替文字,或随意录入收款人账号。

4、密切关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对确需发生的同系统转账、同户名转账、超额提取现金等事项,应提前提交正式文字说明。事后产生预警的支付信息,应及时按程序进行反馈。

(二) 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对现有实有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梳理,查看账户资料是否合规、完备,明确各账户的性质及使用范围。对连续多年未发生业务、且确实没有必要存在的账户,应作撤销处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加快执行进度。

(一)编准、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一并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年度内追加或者调整支出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同时追加或者调整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编报包含采购品目、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金额等内容。

(二)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预算。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以及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三)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2个月内,应当编报采购计划,当年11月底前执行并签订合同。属于追加预算的,应当在追加预算后3个月内执行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于12月底前执行并签订合同。

(四)加强内部沟通与配合。各单位财务、资产配置与管理、采购执行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责,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

(一)明确结余结转资金压减目标。各单位要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切实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3年底,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要确保比上年压减20%以上。

(二)分类管理结余结转资金。对基本支出结转,首先应用于增编增人、增资等产生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对因政策调整或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等,可能会形成结转的项目资金,可建立内部预警通报机制,必要时及时申请调整预算,避免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不含正在执行的政府采购资金)被收回。

(三)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近年来,接受审计时发现,个别单位往来款项笔数多、金额大,累积时间长,清理不及时。有些甚至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发生的往来款项,基本已形成呆坏账。今后,各单位应加强对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重视,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严格根据有关财务会计规定,进行账务核算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往来款项及相关文件资料的交接监督,明确每笔往来款的成因、性质及责任。

(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结题后应及时结账,避免大量资金沉淀结余。强化科研课题负责人的经费管理意识,重视科研经费支出管理,按照经费使用要求在项目预算年度内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

2013年12月9日